温州:日常民间划龙舟活动不用审批,千人以上活动需安全许可
3月21日,《温州市促进民间划龙舟活动有序开展管理办法》在市政府官网发布,自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办法》规定,日常民间划龙舟活动不用进行审批,民间划龙舟活动参加人数1000人以上的,需向属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2023年6月21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塘河水域,一艘艘龙舟沿河为居民送福。视觉中国 资料图
《办法》所称民间划龙舟活动,是指由龙舟队负责人、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非政府性组织发起的,以划龙舟为名义开展的活动。民间划龙舟活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龙舟办)。
据《办法》政策解读文件介绍,划龙舟在温州历史悠久、基础广泛,一直是民间热衷的群体性民俗文化活动。制定本《办法》是为了引导、规范民间划龙舟活动,鼓励民众积极参与民间划龙舟活动,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全市各地做好民间划龙舟活动管理工作提供明确、清晰的文件指引和支持,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积极向上、文明健康。
《办法》明确了集中性划龙舟活动和日常民间划龙舟活动的不同要求。组织开展民间集中划龙舟活动并符合《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参加人数1000人以上,或是否达到1000人以上难以预计等情形的,按照该办法规定向属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活动承办者对划龙舟活动负相关安全责任,承办者或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民间划龙舟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日常民间划龙舟活动则不用进行审批。
此外,《办法》还规定,民间划龙舟活动实行属地负责制,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协调机构,负责属地民间划龙舟活动的引导、管理、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督促民间划龙舟活动现场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鼓励县(市、区)人民政府探索开展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举办的集中性划龙舟活动及相关赛事,引导民间龙舟队积极参与,推动划龙舟活动规范和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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