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122套房质量不合格”案最新进展:最高院驳回再审请求
7月1日,吉比特(603444.SH,股价178.69元,市值128.73亿元)公告称,6月28日,子公司厦门雷霆互动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霆互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雷霆互动的再审申请。
《时代周刊》记者注意到,雷霆互动与厦门路桥城市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路桥)因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进行了旷日持久的诉讼。
2018年8月,雷霆互动与厦门路桥签署12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吉比特表示,经专业机构检测,雷霆互动所认购位于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2013P03地块的A4号楼整栋办公楼(以下简称A4办公楼)存在部分柱箍筋不满足构造要求,地上主体承重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7度抗震设防对丙类建筑的要求,以及楼板板面存在多处裂缝(部分为向下贯穿)等问题。
随后,雷霆互动发起了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裁定,法院驳回雷霆互动的起诉与上诉,认为雷霆互动签署的122份独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系不同法律关系,系122个独立的诉,原告雷霆互动应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去年11月,雷霆互动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请求对案件进行再审并撤销一审、二审裁定书,请求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由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件。
6月28日,雷霆互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雷霆互动的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雷霆互动和厦门路桥按A4办公楼的单元数分别签订了12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已全部履行完毕,雷霆互动已就122套房屋分别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二审法院认定12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系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系122个独立的诉,并无不当。
目前案件处于管辖再审申请审查终结阶段,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后续公司将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由于涉诉事项的处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吉比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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