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两起犯罪案例,浙江检方阐述对未成年人犯罪宽严相济理念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29日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聚焦涉未犯罪惩防,倾情守护‘浙里花开’”新闻发布会获悉,该省检察机关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在去年该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相关未成年人被批准逮捕751人、提起公诉1820人,不批捕276人、不起诉1182人。
发布会现场。
“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柴志华介绍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恶性案件。1998年,年仅17周岁的邹某某在浙江抢劫杀人致1人死亡,其短暂逃匿后长期以真实姓名正常外出打工、经商。直至2020年10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邹某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因其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特别严重,未真诚认罪悔罪、未获得被害方谅解,社会危害性和恶劣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浙江检察机关依法报请核准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核准追诉,后法院以邹某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将精准帮教贯穿办案始终,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浙江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举例,未成年人蔡某某为充饥多次盗窃少量食物,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认为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对其作出绝对不起诉的决定,同时依托爱心企业提供就业岗位,防止其因生活无以为继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柴志华还介绍了浙江省检察机关如何用司法手段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如何解决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2022年开始,该省检察机关打造全国首个省域数字未检平台——“浙里花开·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司法保护平台”,平台集成强制报告、精准帮教、场所治理等9个子场景,围绕办案质效、机制创新、数字改革等方面重点发力,优化提升未检工作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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