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曾造成大额损失,国信证券及时任高管被警示,尚存两大纠纷案件

访客 2024-04-19 21:02:44 41131 抢沙发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曾造成大额损失,国信证券及时任高管被警示,尚存两大纠纷案件摘要: 4月19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对国信证券及副总裁杜海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决定,直指国信证券合规风控存在多处违规行...

4月19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对国信证券及副总裁杜海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决定,直指国信证券合规风控存在多处违规行为。其中第一条,也是高管杜海江受罚涉及的违规行为,为国信证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出现问题,甚至造成了大额损失。

根据国信证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国信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为50.26亿元,同比下滑12.17%。公司尚存两大股票质押式回购合同纠纷案,涉及融出资金达6.7亿元。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大纠纷案标的股份均为贝瑞基因。

国信证券及高管受罚

4月19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对国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决定,该决定揭示了国信证券在合规内控方面存在的多项问题。

首先,国信证券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存在管理漏洞,如个别标的黑名单管理不到位、个别标的尽职调查不充分、在业务融入方出现风险后仍多次有条件延期造成大额损失。

其次,在纾困产品管理方面同样存在不足,部分纾困资管产品投向纾困用途的资金未达到规定比例。

此外,国信证券的私募子公司管理也不到位,个别产品未经备案就开展业务,甚至还有个别基金部分投资款被合作方挪用。

更为严重是,国信证券还存在为金融机构及其管理产品规避监管提供便利、为未备案的私募产品提供外包服务、信息隔离墙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国信证券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的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也对分管此业务的高管杜海江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处罚措施。据深圳证监局披露,杜海江作为国信证券分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高管,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据了解,国信证券将主营业务分为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投资银行、投资与交易、资产管理等。其中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就涵盖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而杜海江目前担任国信证券副总裁,同时也是财富管理与机构事业部总裁的职务。

尚存两件股票质押式回购合同纠纷案件

从前述信息不难发现,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的若干问题,不仅让国信证券收到罚单,还让分管高管也被罚。据《时代周刊》记者观察,自2021年起国信证券迅速压降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近年来该项业务规模保持较为稳定。

数据显示,2020年末,国信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达135.62亿元,而到2021年末时,已经降至53.24亿元,降幅约61%。随后2022年、2023年,其业务规模分别为57.22亿元、50.26亿元。另外,2023年末国信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负债客户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175.94%,相比2022年末的187.42%有所下滑。

国信证券2023年年报进一步显示,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5名客户合计金额达11.19亿元。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五大客户的款项性质均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逾期本金,三者合计金额高达6.98亿元。

说明:[注1]系股票质押回购业务逾期本金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3年末,国信证券尚有两起涉及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合同纠纷,且这两起纠纷的标的均为贝瑞基因。

据悉,2017年8月,国信证券与侯某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向其融出资金2.6亿元,侯某将其持有的贝瑞基因股票质押给国信证券。后因侯某未按约定履行回购股票的义务,且拖欠国信证券的融资本金8954万元及违约金,国信证券于2023年10月19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维权。

经审理,仲裁院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裁决:1.侯某向国信证券偿还融资本金人民币8954万元及违约金;2.案件仲裁费用由侯某承担;3.侯某以其出质登记的贝瑞基因股票对上述裁决下的给付义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国信证券有权申请进行拍卖或变卖,并就所得款项优先受偿。鉴于侯某未按裁决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国信证券于2024年2月21日向成渝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2017年8月,国信证券与高某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向其融出资金4.1亿元,高某将其持有的贝瑞基因股票质押给国信证券。后因高某未按约定履行回购股票的义务,尚拖欠国信证券融资本金1.33亿元及违约金,国信证券于2023年12月7日将之诉至深圳国际仲裁院。在仲裁院审理期间,高某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申请,原仲裁程序已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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