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四省(自治区)今年除险加固小型水库1236座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12月31日通报称,2023年,珠江流域各省(自治区)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236座,主体工程已完工1210座、完成率98%,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珠江委责任片四省(自治区)包括云南、广西、广东、海南,2023年实施除险加固的水库1236座,占全国年度实施项目的36%,项目分布52个市222个县(区),各地区技术能力、资金保障和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流域各省(自治区)直面困难,采取多种措施有力有效推进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广东将水库除险加固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重点推进,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现存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广西将水库除险加固纳入自治区对设区市绩效考核、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激励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指标;云南省水利厅联合财政厅组成检查组,加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海南对全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提级管理、统一实施。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截至12月10日,2023年责任片四省(自治区)完成病险水库投资约69亿元,创历史新高。2022年责任片四省(自治区)安排资金538座水库已全部完工通过验收,新增和恢复防洪库容4.8亿立方米,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7万多亩;2023年责任片四省(自治区)安排资金的1236座水库,主体工程已完工1210座,新增和恢复防洪库容9.6亿立方米,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2万多亩,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同时,进一步完善珠江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和优化水资源配置能力,为2024年流域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珠江委将坚持目标导向,有效利用汛后黄金施工期,持续加强与4省(自治区)协同联动,加快完成现存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对已完成除险加固投入运行的项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运行管护成效,强化水库日常维修养护,将小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发展为重大病险问题,使“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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