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到2027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10个部门今天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目标是,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指导意见》坚持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相结合,将地方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和稳中求进,不搞“一刀切”,为地方进一步细化完善措施留有余地;坚持系统观念和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调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着力解决各地开展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
《指导意见》提出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内涵,即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指导意见》从5个方面提出20条重点任务和要求,对县域医共体的外部管理、内部运行、完善服务、支持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内容丰富全面,坚持守正创新,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指导意见》强调了医共体建设的政策导向,就是“强县域、强基层”,推动实现一般疾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明确了工作路径,就是建设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共同体”,增强医共体建设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性。提出了发展要求,就是“紧密型、同质化、控费用、促分工、保健康”,确保医共体建设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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