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热评两岸丨这个《意见》总体从严,对准的是“台独”顽固分子

访客 2024-06-22 11:00:42 88384 抢沙发
热评两岸丨这个《意见》总体从严,对准的是“台独”顽固分子摘要: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当天召开的专题发布会上,“严”和“宽”这两个字,被多次提及。

热评两岸丨这个《意见》总体从严,对准的是“台独”顽固分子

“严”,是当今台海形势之“严峻”,是民进党当局背离台湾主流民意、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之“严重”,更是对“台独”顽固分子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行为必须要进行的“严惩”。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属于性质最为严重的犯罪、位列刑法分则第一章。对于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大陆有决不容忍、决不姑息、决不听之任之的严正立场,《意见》里体现了“三个严”:严密法网、严格追责、严厉惩处。

与《反分裂国家法》基本属于政策法、不宜作为日常执法依据不同,此次出台的《意见》是一个具体可操作的司法解释,是刑法特定条款的规范实施指南。它共计22条,对依法惩治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总体要求、定罪量刑标准和程序规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比如:做了何事会被认定为“首要分子”?情节恶劣到什么程度会被判处死刑?什么样的案子可以依法适用缺席审判程序?这其中,从重处罚情节和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等情形备受两岸网友关注,体现出的正是希望严惩“台独”顽固分子的主流民意。

再来说“宽”。21日的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马岩强调了《意见》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全面贯彻,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孙萍指出,对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符合法定条件的,经依法核准后,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法撤销案件。

由此可见,《意见》总体从严,但也作了一些从宽规定。说到底,它针对的是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动,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就如中央民族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田飞龙告诉“热评两岸”的:《意见》的发布是对赖清德那篇“520‘台独’自白”的回应,赖的政策是不断深化的“法理台独”,是勾结外部势力的“务实台独”,如果不从法理和法律上进行精准惩治,就刹不住这股歪风;对于岛内普通民众来说,可以通过《意见》看清“台独”行为的本质和危害性,今后在与“台独”势力来往时就能够注意界限和尺度,避免坠入法网。

《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为大陆开展反“台独”的法律斗争提供了一份准确的法律规范依据和办案指南。无论是“严”还是“宽”,都是对“台独”分裂言行、嚣张气焰的精准打击,是对外部干涉势力的警示慑压。就如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所说:“台独”是导致台湾兵凶战危、民众利益受损的最大祸源,只有依法严惩“台独”分裂犯罪,台湾同胞才能安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红利,才能真正过上和平安宁的好日子。希望广大台湾同胞选择站在正确的一边,成就“严”与“宽”最期待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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