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5年的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职责回归主管部门
摘要:
成立5年的广西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宣告撤销。日前,北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关于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的公告...
成立5年的广西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宣告撤销。
日前,北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关于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的公告》显示,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北海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划归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不再保留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2024年6月10日起,停止使用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证。
截屏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9年3月,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挂牌仪式。当时的消息提到,根据《北海市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旅游文体广电、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11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整合,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根据官方资料,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行使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和市本级、海城区、银海区辖区(不含合浦县、铁山港区、涠洲岛旅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统一领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或专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重大案件和特定案件的查处以及跨县(区)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及园区(旅游区)派驻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等。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5月,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已举办北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成立仪式。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李斌施指出,要以本次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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