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街道办未监督村委会被起诉”续:区政府撤销街道答复,责令其履职

访客 2024-06-09 16:00:16 68330 抢沙发
“街道办未监督村委会被起诉”续:区政府撤销街道答复,责令其履职摘要: 因认为街道办未履行监督纠正村委会违法行为的职责,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村村民张鹏(化名)一纸诉状将街道办告上了法...

因认为街道办未履行监督纠正村委会违法行为的职责,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村村民张鹏(化名)一纸诉状将街道办告上了法院。此事经澎湃新闻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

“街道办未监督村委会被起诉”续:区政府撤销街道答复,责令其履职

仓山区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受访者供图

6月9日,澎湃新闻了解到,福州市仓山区政府日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金山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3月27日针对《申请金山街道办事处要求责令闽江村改正的函》作出的告知书,并责令金山街道办事处对张鹏父子的申请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仓山区政府决定书中表示,金山街道办的相关证据不能证明其已对闽江村村民委员会、闽江村经合社的有关行为是否合法、有无侵权问题进行认定处理,应当认定未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街道办被指未监督村委会,被判决应履行职责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张鹏是金山街道闽江村的一名村民。因为未享受与本村其他村民同等的权益、待遇,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5年6次审理后,终审法院确认:张鹏及儿子张小鹏(化名)具备闽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应当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益、待遇。

张鹏称,执行完涉财部分内容后,闽江村委会还是拒绝认可他们父子两同等待遇、权益问题。为免后续权益再被侵害而再次陷入讼累,他向金山街道办提交《要求闽江村改正的函》,请求金山街道办责令该村民委员会改正其违法行为。

金山街道于2022年2月21日作出《关于督促闽江村民委员会及闽江村经济合作社履行生效判决执行的通知》,闽江村于2022年3月3日向金山街道复函,称已支付完毕民事判决项下补偿款。

张鹏认为,金山街道办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监督职责,并向法院提起诉请,要求责令金山街道办对其申请作出处理,要求闽江村改正并给与发放《股权证》以及2020年之后的土地补偿费。

2023年9月26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金山街道办依法对张鹏、张小鹏的申请履行处理职责。2023年12月13日,福州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仓山区政府:撤销街道答复,责令其履职

上述判决生效后,张鹏要求金山街道履行法院判决,监督闽江村委会。

3月13日,金山街道向闽江村民委员会、闽江村经济合作社下发《关于张鹏要求履行处理职责的通知》,要求闽江村委会、闽江村经济合作社按照法院民事判决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发放给张鹏《股权证》各一份以及2人享受的2020年到2022年的补偿款和过节费。但闽江村委会仍表示拒绝。

金山街道司法所所长陈宏剑对澎湃新闻称,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街道只能督促村委会履行判决,无法用行政权力强制要求村里一定要做某件事,“发通知督促村委会做这个事情已经是尽我们街道所能了”。他认为,街道的责任已经履行到位了。

对于金山街道办的答复,张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6月3日,仓山区政府对张鹏的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

仓山区政府认为,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金山街道办对于张鹏父子认为闽江村村委会、闽江村经合社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的申请事项负有行政监督的法定职责。

决定书中称,本案中,申请人(张鹏父子)因闽江村村委会、闽江村经合社拒绝给予其与其他闽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权益、待遇等问题向被申请人(金山街道办)申请被申请人责令闽江村改正相关违法行为。依据福州中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被申请人应依法对两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履行处理职责。

仓山区政府认为,金山街道办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其曾要求闽江村村委会闽江村经合社对申请事项进行书面复函,并将发函、回函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张鹏,不能证明金山街道办已对闽江村村民委员会、闽江村经合社的有关行为是否合法、有无侵权等问题进行认定处理,应当认定金山街道办未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在此情况下作出的案涉书面告知,缺乏依据,依法应予撤销。

此外,仓山区政府还指出,金山街道办针对张鹏父子的责令改正履责申请而作出的书面告知,并非属于信访事项。金山街道办径直以信访办名义作出并加盖信访专用章,存在不妥,依法予以指正。

综上所述,仓山区政府决定:撤销金山街道办事处于2024年3月27日针对《申请金山街道办事处要求责令闽江村改正的函》作出的告知书;责令金山街道办事处于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对张鹏父子的申请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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