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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机构提供“交钱过检”服务,多人被检察机关起诉

访客 2024-06-06 16:00:31 67649 抢沙发
机动车检测机构提供“交钱过检”服务,多人被检察机关起诉摘要: 机动车检测机构为千余辆汽车提供“交钱过检”服务,多人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检察机关起诉。6月6日,最高检发布了3件检...

机动车检测机构为千余辆汽车提供“交钱过检”服务,多人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检察机关起诉。

机动车检测机构提供“交钱过检”服务,多人被检察机关起诉

6月6日,最高检发布了3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均由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挂牌督办,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检测、机动车尾气检测等领域。《广东省广州市G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李某山等6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等案件入选。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2年至2023年,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其间,最高检与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挂牌督办、指导办理了两批次共5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例,依法严惩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受利益驱动,在开展环评文件编制、环境检测等业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

最高检表示,接下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在依法办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作配合,通过行刑衔接、一体化推进等联动机制,形成遏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组合拳”。

上述案件案情介绍,G检测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成立,经依法登记从事机动车检测经营服务,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检测报告。李某山为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负责检测站的全面工作;蔡某家为公司股东、站长、授权签字人,负责财务报销审批、检测报告的审核批准;卜某雷为公司副站长、柴油线操作员、授权签字人,负责柴油车的检测以及检测报告的审核批准;林某文2021年3月至7月担任公司授权签字人,负责检测报告的审核批准;王某、张某林为公司汽油线操作员,负责汽油线检测。

2021年3月至11月期间,G检测公司为了提升公司效益和营业额,违法、违规向客户提供机动车检测服务,通过购买并使用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模拟器代替真实的车辆诊断仪进行检测、为未经维修的复检车辆购买虚开的车辆维修单、故意减少尾气收集比例、违规放置发动机转速感应器、让检测数据异常车辆通过审核等多种手段,使一千余辆本应无法通过排气污染物检测的车辆通过检测,并出具了排气污染物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

最高检介绍,该案由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在日常调查中发现,于2022年1月18日向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移送犯罪线索。同年4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并于12月14日以李某山等6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月3日,根据级别管辖,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本案交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案卷后,发现涉案人员均系为G检测公司留住客源的目的实施犯罪,属于为了单位利益。为查明是否成立单位犯罪,检察机关一方面引导侦查机关调取证明授权签字人职责、公司资金往来等情况的书证,OBD模拟器提供方的证言等言词证据,查明G检测公司统一收取车辆检测费,统一支付购买造假工具费用的情况。

另一方面,通过实地查看检测流程,了解各涉案人员工作内容等方式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查明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站长在内的各涉案人员均明知公司存在造假情况,仍放任或在工作岗位上实施多种弄虚作假行为,未超出单位整体意志。故查实本案各涉案人员在出具证明文件的过程中各种造假行为均系为了单位利益,代表单位意志,属于单位犯罪。检察机关依法追加G检测公司为犯罪嫌疑单位。

审查起诉期间,涉案人员及辩护律师提出错误数据是系统自动抓取的,在案证据不能推断检测中使用了OBD模拟器等意见。为查明上述辩解情况,检察机关派员协同侦查人员多次实地查看检测操作过程、数值变化、后台数据审核过程,明确检测人员能够知晓主要过程数据,并自行选择报告虚假数据;向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系统数据保存规则、数据异常与使用OBD模拟器的判定标准,明确检测数据恒定能够证明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考量各涉案人员的犯罪情节与主观恶性,于2023年11月3日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G检测公司、李某山、蔡某家、卜某雷依法提起公诉;同年12月15日,对具有认罪认罚情节且在G公司工作时间较短的林某文,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的王某、张某林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4年2月6日,白云区人民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对G检测公司判处罚金40万元,对李某山等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其中对卜某雷适用缓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山、蔡某家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4年5月3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检阐述本案典型意义时表示,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尾气检测是筛查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倒逼维修治理、督促机动车达标行驶的重要手段。当前,提供机动车检测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营,“交钱过检”“包过”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检察机关办理此类专业性较强的案件,要坚持亲历性审查原则,充分运用走访咨询、实地查看等手段,开展引导侦查取证、自行补充侦查等工作,进一步厘清案件事实,深度查明案件细节,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此外,对涉及单位的案件,把握单位犯罪的实质认定标准,在单位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默许下实施弄虚作假行为,且违法所得归单位收取后再分配的,应认定单位犯罪。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单位中各涉案人员的地位作用、参与程度、获利金额、认罪认罚等情况予以分层处理。通过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守住控制道路移动污染源的“最后一道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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