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Pong旗下支付公司被罚没超4400万元!涉8项违法行为
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一则千万元级别的罚单: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因8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596.31万元,罚款2825.31万元,共计罚没约4421.63万元。
罚单信息显示,公司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包括: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同时,时任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牟某燕,因对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4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1.5万元。
时任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商务部总监的张某权,对公司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4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第三方持牌支付机构,于2012年6月首次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6月,获许可的业务类型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浙江省)、互联网支付(全国)。
2021年,跨境支付巨头PingPong(公司全称杭州乒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间接持有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51%股权,从而曲线获得国内支付牌照。随后,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的官网名称也变更为PingPong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是第三方支付机构罚单的常客。《反洗钱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有法律界人士曾告诉每经记者:洗钱与身份不明开户之间是‘推定因果关系’。金融机构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会被认定为违反反洗钱义务。
至于客户身份识别与反洗钱之间的关系,工商银行甘肃酒泉分行的殷郡曾在《现代金融导刊》刊文称,客户身份识别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和基础,可以说没有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识别和报告可疑交易便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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