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交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怎么被充公了?义乌社保:逾期未登记
楼先生是浙江义乌廿三里街道人,2022年12月,楼先生着手办理退休手续,先把当年由税务部门代缴的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明细拉了出来,然后向义乌社保部门提交了这份明细:“2022年12月份我去办养老金退休手续的时候,到税务部门我拿身份证把这份东西拉出来,拉出明细后我去社会保障中心的柜台提交了明细,工作人员当时说都给我合计上去了。”
记者了解到:楼先生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两部分组成:2004年楼先生办了义乌市雅博织袜厂,第一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由当时的税务部门代缴,时间为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之后袜厂经营不善,楼先生进行了注销。2006年10月到2015年11月,楼先生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义乌市鸿利皮带厂缴纳,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是楼先生自己灵活就业及其他公司参保,第二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共计16年3个月。楼先生说当时自己提交了相关的养老保险费资料后,义乌市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两部分可以叠加。但当天下午,中心工作人员又给楼先生回打了电话,告知2004年至2005年期间由税务部门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计入养老金范围。
当天下午,楼先生再次来到了义乌市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楼先生:楼先生所缴纳的两部分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叠加,第一部分需要剔除。
也就是说,楼先生自己办厂时由税务部门代缴的养老金不算,白缴了。楼先生很纳闷,明明当时自己交了钱,为何由税务部门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能叠加呢?对此,义乌市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拿出了依据,一份当年的报纸。报纸上有一则《告示》,告示内容为:已缴费未参保登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务必在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我处将按义政办(2005)148号文件规定,对所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部充公(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再补建个人账户,特此告示。告示由义乌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发出。
对此,楼先生觉得太不可思议了:“我去了,工作人员说你没登记啊,我说我确实没有登记,我没看到报纸上的告示。我觉得如果有法律依据可以没收的话,那我没话说。如果当时他们通知过我我没去办,那我也没话说。真金白银交的钱,怎么能没收?”
之后,楼先生多次前往义乌各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他要为自己维权:“我跑了好多趟,当时接待日现场有律师,我也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我这部分养老保险费不能没收。建议我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
记者在楼先生提供的当年由税务部门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明细单上看到:纳税人名称为:义乌市雅博织袜厂,税种为养老保险费。确实从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进行了缴纳。
那么,为何楼先生当年由税务代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会被充公呢?义乌市人力社保局参保登记科科长陈涧舜经过查询后表示:楼先生是“义乌市雅博织袜厂”的经营者,该厂在税务部门纳税登记时间为2004年5月,注销时间为2007年2月,义乌市雅博织袜厂从2004年7月至2005年3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但是在此期间该厂一直未向社保机构申报办理应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内的人员参保登记手续。
1999年,浙江省出台了《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义乌市随即按政策要求将两个保险的实施范围扩大至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为落实强化社保扩面征缴工作,2005年11月24日义乌市府办下发义办第148号抄告单,明确对一年内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社保机构不再补建个人账户,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划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楼先生本人也曾来义乌市社会保障中心反映,义乌社会保障中心也对其进行了政策解释,并出示了政策依据,以及中心在2005年及2006年在报纸上发布的告示,但是未能取得楼先生本人的理解。
对于当时没有直接电话或短信通知楼先生,陈科长表示:其实当时除了告示以外,也采取了其他一些措施通知,比如让税务部门上门通知等,但对此,楼先生表示自己没有接到任何电话形式以及上门的告知。
“当时的场景下很多是没有联系电话的,而且这种政府行为的都是采用公告的形式的。如果有补救的措施,他来的反映我们直接会告诉的。我们都是做服务的部门,有一条路我们就会指点,实在没办法。”陈科长说。
(原标题为《北高峰观察|自己交的基本养老保险金还能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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