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私自组装、销售超标电瓶车电池,被上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摘要:
本文图片上海徐汇警方 提供4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获悉,4月23...
本文图片上海徐汇警方 提供
4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获悉,4月23日,在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某车行,徐汇警方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查获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嫌疑人王某、洪某夫妇。
经查,王某、洪某二人私自组装、对外销售装有60伏及72伏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其销售总金额不低于5万元。
根据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电压不得高于48伏。蓄电池的电压和容量改变后,与原车电源线参数也不再匹配,过压过流都有可能引起电池着火。
目前,王、洪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电池溯源及案件调查仍在进一步开展中。
为切实保障辖区社会面治安环境稳定,进一步消除相关火灾隐患,徐汇公安分局会同区消防、市场监管、城管、属地街道等部门持续开展清查整治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专项行动,集中排查火灾事故隐患,全力维护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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