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开车一天困意上涌撞死一人报警找救护车,获刑一年
摘要:
男子胡某某因长时间驾驶导致困倦,驾驶货车撞击停靠在路边的另一辆货车,造成该车司机当场死亡和车损。4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
男子胡某某因长时间驾驶导致困倦,驾驶货车撞击停靠在路边的另一辆货车,造成该车司机当场死亡和车损。
4月11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青浦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3月12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发现场监控截图 本文图均为青浦区检察院供图
青浦区检察院介绍,胡某某是一名工龄35年的货车司机,自认为对驾驶事项轻车熟路。2023年6月27日早上5时,他驾驶大货车从浙江某地出发,17时30分左右,胡某某驾车从上海市青浦区某出口下了高速。
此时的胡某某已经陆陆续续开了一天的车,下高速后,他心理上开始放松,困意逐渐上涌,竟不受控制地打起了盹。突然,只听见“砰”的一声,胡某某一个激灵,立马下车查看,只见路旁停着一辆货车,有个人倒在车边没有反应,意识到是自己的车子和边上停着的货车发生刮擦,正好撞到了处于两车之间的此人。
肇事货车
“我当时行驶在最右侧车道上,看到前方非机动车道停着一辆大货车,就想着靠左开一点,但是迷迷糊糊地竟然搞错了方向,车子直接右偏就往货车上撞了。”胡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撞了人,尽管立即拨打了110和120,但受伤男子仍在被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经审查,胡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机关遂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胡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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