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达拉特旗:开展打击破坏黄河生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
摘要:
2024年3月7日,内蒙古鄂尔多斯,成群结队的野鸭、天鹅、灰鹤等等鸟类云集在达拉特旗境内的黄河湿地栖息。 视觉中国 图3...
2024年3月7日,内蒙古鄂尔多斯,成群结队的野鸭、天鹅、灰鹤等等鸟类云集在达拉特旗境内的黄河湿地栖息。 视觉中国 图
3月28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发布通告,宣布自2024年3月底到6月底,开展达拉特旗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该通告由中共达拉特旗委政法委员会、达拉特旗人民法院、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达拉特旗公安局、达拉特旗司法局、达拉特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发布。
具体通报如下∶
一、严禁非法占用耕地、荒地等农用地,私搭乱建改变土地用途,造成耕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行为。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破坏林草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林地、草原用途,不得在林地、草地实施工程建设及采矿采砂、开垦种植、取土弃土等违法行为。
三、严禁围垦河道、违规打井取水,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称,如发现以上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行贿受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活动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政法委:0477-5226644
公安局:0477-5280769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477-522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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