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启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涉11项行动重点
最高检2月27日消息,近日最高检下发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方案》明确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11项行动重点,分别为: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精准开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依法保护金融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办好涉房地产纠纷案件;加强对涉伪劣商品合同纠纷的民事检察监督,开展网络新业态涉食品药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聚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大力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深化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重点解决军属证办理、军人军属待遇保障及抚恤优待、英烈荣誉权和名誉权保护、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因案致困等突出问题;强化反电信网络诈骗检察监督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等。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检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更新、调整、巩固、完善各项办案机制,努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方案》还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办案力度,彰显专项行动对办案的促进作用,加强类案监督,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加强调查研究,推动经验交流互鉴,及时宣传总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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