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遗弃亲生父亲,男子除夕夜被刑拘!
摘要: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公安局2月10日发布消息称,该局刑事侦查大队在2月9日除夕夜成功侦破一起遗弃案件。 陈巴尔虎...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公安局2月10日发布消息称,该局刑事侦查大队在2月9日除夕夜成功侦破一起遗弃案件。
陈巴尔虎旗公安局介绍,2月8日,该局刑事侦查大队接到边境管理大队转警,称辖区某嘎查发现一位年迈老人被遗弃,且伤情严重。刑事侦查大队探组闻令而动,迅速展开侦查工作。经查实,1月29日,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带着父亲从大连市乘坐火车到达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1月31日,吕某某带其父亲乘坐出租车至陈巴尔虎旗莫日格勒河景区,将其父亲遗弃在一处观景台后离开。因当地气温极低,被遗弃的老人双脚严重冻伤,目前正在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陈巴尔虎旗公安局表示,吕某某遗弃亲人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近两天,侦查员忙着对吕某某是否构成遗弃罪收集大量证据,并证实吕某某在主观上存在遗弃的故意行为,且情节恶劣。2月9日,侦查员依法传唤了犯罪嫌疑人吕某某。经突击审讯,吕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吕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抚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程鹏 杜波
校对|汤亚文
封面图片来源:平安陈巴尔虎”微信公众号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平安陈巴尔虎”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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