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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企业逐渐迁出住宅区”,昆明市商务局:建议非常好

访客 2024-02-08 11:00:16 79847 抢沙发
委员建议“企业逐渐迁出住宅区”,昆明市商务局:建议非常好摘要: 昆明市据云南省昆明市商务局网站2月5日消息,昆明市商务局近期答复昆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洪建华委员关于“企业逐渐迁出住宅...

昆明市

委员建议“企业逐渐迁出住宅区”,昆明市商务局:建议非常好

据云南省昆明市商务局网站2月5日消息,昆明市商务局近期答复昆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洪建华委员关于“企业逐渐迁出住宅区,提高写字楼的入住率”的建议称,委员的建议非常好,拟请上级部门高位统筹,安排分工研究落实。

洪建华委员在建议中表示,针对目前昆明市楼宇仍然呈现空置率过高、利用率不足的严重情况,建议尽快出台针对写字楼相关管理条例,对企业办公地点进行约束,逐步减少不合规的办公地点,企业逐渐迁出住宅区,提高写字楼的入住率。对目前仍在住宅区办公的企业,原则上,建议在进行营业执照年检时,检测出仍在住宅区办公的公司,从管理条例上明确,按照规定时限、分批迁出住宅小区办公,逐步规范企业入驻写字楼。同时,适当给予主动从住宅区搬离入驻写字楼的企业一定额度税收优惠政策。

昆明市商务局答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关于“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的规定,我国允许“住改商”。2022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七条规定,市场主体住所 (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登记优先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中,“住改商”应承诺“申报的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属于住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已经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昆明市商务局答复表示,委员的建议非常好,参照上海、济南等地有关规范“住宅商用”的意见,拟请上级部门高位统筹,从审批、建设、注册、监督等环节着手,安排有关单位和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研究落实。

昆明市商务局介绍,昆明市共有规模以上商务楼宇641幢,总建筑面积达2300余万平方米。其中,五华区共有楼宇202幢,面积638万平方米;盘龙区共有楼宇96幢,面积415万平方米;官渡区共有楼宇121幢,面积432万平方米;西山区共有楼宇184幢,面积616万平方米;呈贡区共有楼宇38幢,面积22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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