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两会|代表建议出台数字藏品相关法规,推行“监管沙盒”
数字藏品 IC 资料图
为防范、化解数字藏品相关犯罪风险,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推行“监管沙盒”——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虹向正在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关于防范数字藏品相关犯罪风险的建议》。
数字藏品源于NFT(Non-Fungible Token)概念,利用区块链技术对特定作品、艺术品等生成唯一的数字凭证,在保护其数字版权的基础上实现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是英国金融监管局2015年提出的理念,作为一个受监督的安全测试区,通过设立限制性条件和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允许企业在真实市场环境中,以真实的个人用户与企业用户为对象测试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有助于减少创新理念进入市场的时间与潜在成本,降低监管的不确定性。
“数字藏品极易被炒作,存在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网络传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潜在风险。”徐虹表示,目前涉及数字藏品的一般只是风险提示、倡议、自律公约等,属于共识类的指导性意见,缺乏可操作性,对各项交易规则、技术服务支持、违规惩处依据等也未形成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制。同时,当前数字藏品的发行不通过银行或证券发行体系,而通过区块链技术直接联系起投资者与资金需求方,运用中的金融化倾向一定程度上使其成为类证券化投资产品,易导致发行者规避监管。
她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推行“监管沙盒”,明确发行主体和流通使用规则,如确定公权力主体及私主体生成的数字藏品应被授予许可,严惩利用数字藏品进行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基于既有实体法规禁止或限制部分数字资产凭证的交易,确定数字藏品铸造、流转的合法性规则。
在监管方面,徐虹认为应加强各部门协作,发改部门作为提出数字藏品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的职能部门,应组织起草有关估值定价和平台收费法规的草案与政策,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发展进入稳定期后实行备案制度,评估各平台采用的估值框架、定价模式,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建立数字藏品诚信档案,持续跟进、规范平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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