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因强拆被判赔193万执行难,法院向县政府发函促履行
企业厂房被镇政府强拆后,官司赢了却遇执行难怎么办?近日,湖南高院公布了2023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9个典型案例,其中湖南某机械公司与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纠纷执行案中,企业最终拿到了193万元的赔偿款。
因土地征收,湖南某机械公司租赁的厂房应依法搬迁。2019年11月,某镇人民政府在未取得某机械公司同意,亦未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的情况下,强行将某机械公司存放在厂房内的产品搬离,造成某机械公司损失,某机械公司起诉至长沙铁路运输法院。
某机械公司与某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纠纷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某镇人民政府赔付某机械公司强制搬迁造成的损失193万余元。某镇人民政府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12月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某镇人民政府未如期支付赔偿款,某机械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3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立案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系行政机关,该院高度重视,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协调,某镇人民政府表示相应款项需调整预算,审批程序会耗费时间,但将积极筹措。2022年5月,某镇人民政府仍未履行赔偿义务,且经财产查控,名下无存款可供执行,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向该人民政府发出《告知书》,预告即将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承办法官到该政府所在地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该政府承诺在7月支付赔偿款,某机械公司表示同意。
临近承诺期限,该政府赔偿款仍无着落。2022年7月,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向该单位的上级行政机关即某县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督促某镇人民政府履行判决,并对其怠于履行判决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同时,长沙铁路运输法院积极向某县人民政府反映某镇人民政府未履行判决的情况。
在不断深入的工作下,某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向某机械公司全额支付赔偿款,该案执行完毕。某县人民政府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复函,表示会督促各单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湖南高院认为,该案体现了基层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执行的探索,法院以稳定和渐进推进的执行节奏,通过各种执行措施的运用,实现了执行目的,具有借鉴意义。
一是运用了执行预告知方式,将下一步即将采取的执行措施提前告知被执行人,引导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相应的法律后果,敦促其自动履行。
二是全程贯彻协调工作,在法院和镇政府实地两次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协调,将困难和问题摆在台面,督促被执行人做出给付承诺、拿出给付方案。
三是运用了司法建议措施,向被执行人上一级行政机关通报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并提出建议,借用行政力量破解执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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